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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起重庆住房单价超1.3万需纳税

发布日期:2015/10/3 9:52:33 浏览:698

昨天,重庆地税局发布消息,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昨天,重庆地税局发布消息,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务部门解释税率称,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2011年1月)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重庆市于2011年1月开始试行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

(责任编辑:DF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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