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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85人】

发布日期:2020/6/21 13:31:12 浏览:230

来源时间为:2020-06-2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教育部“首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人社部、财政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目前建有沈昌祥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千人”专家工作站硅光子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中心。

学校在近三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荣获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连续四年蝉联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连续两年获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分为社会公开招聘和国内外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网址:https://ohr.cqcet.edu。cn/)发布信息。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8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为广泛招聘人才,还将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重点高校)》(附件2)。

本次招聘所指的“国内外重点高校”的范围为:

1、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公布的世界大学;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毕业;

3、英国教育组织QuacquarelliSymonds(简称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前1000位的高校。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职员8级以上,均含职员8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12时期间,登录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网址:https://ohr.cqcet.edu。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用人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系统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5个工作日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7月5日12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7月5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现场复审。学校按招聘岗位条件,对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者,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复审时间、具体地点及要求请7月6日在人力资源处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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