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2-07
原标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077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2
0
2
2
0
0
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
股价方案的
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提示:
1
.
根据
《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招股说
明书
》
(“《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招股说明书》”)
稳定
股价预案,
当本行触发实施稳
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时,本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股价稳定
措施稳定本行
A
股
股价。
基于
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
,
本行
采取
由本行董
事
(
不含
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
,
下同
)
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
A
股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
A
股
股价
义务。
2
.
截至
20
2
2
年
2
月
7
日
,
在
本行
领取薪酬的
非
独立
董事
。
高级管理
人员
共
9
人
,其中,
非独立
董事
5
人
董事长
刘建忠
先生
,
执行董事。
行长
谢文辉
先生
,
执行董事
、副行长
。
董事会秘书
张培宗
先生
,
董事张鹏
先生
,董事
殷祥林
先生
;
高级管理人员
4
人
副行长
王敏
先生
,副行长
董路
女士
,
副行长
舒静
女士
,
副行
长
高
嵩
先生
,以不
超过
上一年度自
本行
领取薪酬(税后)
1
5
的
自有资金增持
本
行
股份。
本行
现任
董事
辜校旭女士因未在本行领取薪酬,将不参加本次增持计划。
3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4.
本次
增持实施期限
为
自
20
2
2
年
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
受制于本行
年报及季报
限售期,本次增持计划将于本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布后实际开始实施。
5
.
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
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行在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并
上市前制定了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预案》(以下
简
称
“
稳定
股价
预案
”
)并
已经
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稳定
股价预案
相关内容在
本行
《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
进行了披露
。
本次
稳定股价
方案
已经本行第
五
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
本行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
稳定股价预案,
本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
本行
股票于
201
9
年
10
月
29
日上市),如
非
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本行
A
股
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本行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
,
在满足
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
本行
及
相关主体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采取
措施稳定
本行
A
股
股价。
自
20
2
2
年
1
月
4
日至
20
2
2
年
2
月
7
日,
本行
A
股
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按
本
行
现状,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为
7.
988
元)
,
现
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二。
本行
稳定股价措施
根据本行稳定股价预案,本行
稳定
A
股股
价
的具体措施包括
本行
回购股票及
本行董事(
不含
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
股票。
由于
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
监管规定,本行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减少注册
资本
需获得中
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此外还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采
取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本行将不采取通过回购
股票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根据本行稳定股价预案中明确的
A
股
股价
稳定
措施,在不实施回购股票的情
况下,本行将采取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
三、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
1.
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
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9
人
。
其中
,董事
5
人
董事长
刘建忠
先生
,执行董事。
行长谢文辉
先生
,执行董事
、副行长
。
董事会秘
书
张培宗
先生
,
董事张鹏
先生
,董事
殷祥林
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
4
人
副行长
王
敏
先生
,副行长
董路
女士
,
副行长
舒静
女士
,副行长
高
嵩
先生
。
2.
增持目的:基于对
本行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
本行
成长价值的认可,
积极稳定
本行
股价。
3.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
增持股份种类:
本行
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5.
增持股份金额
前述
9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不
超过
上一年度自本行领
取薪酬(税后)
15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