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未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4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26日、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一11:30,14:00一17: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六)特别提醒: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在参会登记时同时提供“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上述“两码”查验、体温测量和登记,来自重庆市外的参会股东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文件;参会股东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邮编:401122
联系电话:023-63511570
传真:023-63525880
联系人:吴亦非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