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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机场一旅客跳楼自杀身亡家属告机场败诉

发布日期:2015/10/16 15:25:59 浏览:589

一名外地旅客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欲坐飞机回山东,哪知在机场突然跳楼身亡。死者家属将机场告上法庭,认为机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昨日市一中院披露,该案终审判决结果是:旅客跳楼自杀,责任在自身,与机场无关。法院为此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与同伴发生争执在机场跳楼身亡

周某,生前系山东省一家矿业公司员工。2012年10月21日21时许,周某与四名同事坐出租车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准备乘坐23点55分飞往济南的航班回山东老家。

出租车到达机场后,周某因与同伴发生争执,不愿下车,两名同事只好将他扶下车。

周某趴在机场出发厅4号门外栏杆处,抱住同事刘某的腿不走。巡逻的机场民警赶来了解情况,周某不愿与民警沟通。

经过商量,刘某留下来陪周某到候机楼休息,等待次日单位派人来接,其余三人登机离开重庆。

次日9时25分许,周某在刘某离开后,从航站楼4楼旅客休息区翻越栏杆跳下,摔倒在3楼地面上,全身多处受伤。

机场保安赶来维护现场。机场医务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后,将周某送往渝北区人民医院抢救。

同年11月8日,周某终因医治无效死亡。12万余元医疗费由所在单位结清。司法鉴定结论为:周某系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2013年2月,经有关单位调解,周某生前所在单位同意支付死亡补助金、困难补助金等共计45万元。周某的家属并未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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