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14
一、重庆市铜梁公安局办理陶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陶某某被骗资金转入到账户6228414084549658776(户名:许耀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铜梁区公安局已将上述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二、重庆市铜梁公安局办理李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李某某被骗资金转入到账户6217281322001293002(户名:陈玉锫,开户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铜梁区公安局已将上述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将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4日。
请以上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戴文凯
联系电话:15086626885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