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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7/2 3:13:46 浏览:645

证券简称:(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16-7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以下简称中国)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43),现就控股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改承诺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目前相关方案正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后续期间,公司将积极跟进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并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尚未达到连续两年盈利的履约条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16-7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3:00时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3: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王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31,45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31,45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8.70。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23,595,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8.49;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864,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2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0.00。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0。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1,831,403,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55,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808,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反对票55,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表决结果:通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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