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5-16
各投标人:
招标人就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关于投标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账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市江津区支行,帐号:12500381455538179。现投标保证金变更为:“(一)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应将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和打款人要求为同一人,不接受多人联合缴纳保证金)转账至以下帐户信息: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城郊分理处,帐号:1569010120010004924”。
二、关于评标标准中的技术部分
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只要求提供纸质版。现评标标准中的技术部分变更为:“各投标人除要求原有的纸质版不变外,技术部分另提供与纸质版相一致的PDF格式文件,该PDF格式文件与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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