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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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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