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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破获首例黄金票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1/11 13:06:21 浏览:682

员调取了B公司2015年1-5月的相关涉税资料,并对该公司总经理、会计进行询问,经稽查人员耐心细致地讲政策找依据,B公司的负责人如实交代了企业法人接受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开票手续费的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B公司总经理交代的违法犯罪事实,6月23日第四稽查局向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经侦支队出具了《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经侦支队对重庆A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侦查。

在案情取得突破后,专案组继续根据检查预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查询出该局辖区内接受过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3户受票企业,并抽调全局力量组成5个检查小组,于6月23日开始进场进行突击检查。

同时,第四稽查局已对辖区内的14户受票企业进行了深入检查,检查发现这14户受票企业均以支付开票手续费的形式,取得A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短短几天,第四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就坐实了A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事。

在证据面前,徐某承认公司是花3.5万元买来的“空壳”,主要用于倒卖“黄金票”,自己买进“黄金票”,再以不同名目卖给企业抵税,赚取10的差价。

目前,重庆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已告破获,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3376.48万元,该案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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