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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第六批差额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6 0:52:47 浏览:657

来源时间为:2016-3-23

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实施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经核实,市本级共69名新引进人才符合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差额部分的资格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1楼办事服务大厅8号窗,投诉电话:88123602,传真:88123603,电子件:xyjrczfbt@szhrss.gov。cn)。

附件:市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第六批差额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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