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涪陵区环境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涪陵区2016年确定的90家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已全部完成环保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知情权利。
近日,记者从涪陵区环境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涪陵区2016年确定的90家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已全部完成环保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知情权利。
据了解,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信息公开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污染严重的企业,必须公开其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完成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90家重点环境监管对象主要包括国控企业16家,市控企业12家,区控企业62家。”区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说,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简介、主要原料(产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自行监测数据等企业基本信息。
“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大提高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公众环保的参与度,将有效地遏止环境污染,切实保障环境安全。”该负责人表示,区环境保护局还将在督促重点环境监管对象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一般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据悉,全区140余家一般企业也将陆续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王嫚徐婷婷罗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