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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8 18:37:59 浏览:204

来源时间为:2021-12-17

原标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21-99

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股份

1,125,382,3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8)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66)。

持有公司股份1,371,607,8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1)的中国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为兵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计

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58,0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

持有公司股份457,067,8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为兵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计

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694,2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125,382,399

14.78

中国长安无偿划转的无限

售流通股

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1,371,607,803

18.01

公司2016年定向增发股份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457,067,890

6.00

兵装集团无偿划转的无限

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兵装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国长安、南方资产拟减持

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35,352,24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8),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2020年非

公开发行

时所作承

兵装集团、中

国长安、南方

资产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在

本次发行结束后三十六个月内将不得

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020年10月

36个月

正常履行中,本次

减持股份无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取得

的股份。

一、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

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买卖

股票。

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买卖长安汽

车公司股票的,将违规买卖股

票所得归所有,并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020年8月

本次发行前

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内

承诺已履行完成。

2020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于2020年10

月26日完成,本次

发行完成前后即

2020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

日未买卖公司股

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及时间的不确定性。兵装集团、中国长

安、南方资产将依据减持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出具的《关于所持股票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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