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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2006年招生-重庆科技学院教务在线

发布日期:2015/11/4 3:05:06 浏览:756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年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它是由两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办学声誉的原中央部委属学校——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示范性高工专重点建设学校)合并组建,并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学院办学以工为主,冶金、石油、机电为特色,理、工、经、管、文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是一所区位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朝气蓬勃、蕴藏着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等学校。

学校占地2450亩,建筑总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155万元。在重庆市大学城1500亩新校区已正式启动,2006年将入驻首批学生,2007年全部建成,届时新校区将成为重庆科技学院的主校区。占地600余亩的南、北两校区,均地处重庆主城繁华地段,校园绿树成荫,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配套,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充满着生机与活力。学校周边环境优美怡人,交通便利,生活服务设施齐全配套,是学习、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理想场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50余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250余人,硕士、博士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15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省(直辖市)级以上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38人。全日制在校生13200余人,来自全国31个省市(区)。近年来,学校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

学校以“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立足重庆,依托行业,面向世界,辐射全国”的办学思想,现设有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石油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系、经济系、数理系、外语系、艺术系、体育系、图书馆和网络中心等16个二级单位;开设有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近80个本、专科专业。建有石油工程及安全技术研发中心、材料技术研究中心、现代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中心、电子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化学化工研究与分析测试中心、建筑设计与工程咨询中心、现代管理科学与技术推广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经济与法律研究咨询中心等研究中心(所)。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市级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8门,省市级优秀课程2门。图书馆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藏书65万余册,并建有数字化图书馆。

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办学,近年来先后与重庆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燕山大学、西南石油学院、重庆工学院、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等建立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合作关系,联合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同时,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库克大学、加拿大霍兰学院和范莎学院、俄罗斯西伯利亚国立工业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美国国际钻井承包商协会(IADC)等国外高校和国际行业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系列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人才培训与认证活动。学校依托行业,坚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办学,先后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冶金行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办学协议。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办学质量为生命,长期坚持打好基础、注重能力、激励创新,加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先后为社会输送了六万多名各级各类建设人才。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积极进取,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9项,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7项,国家专利10项,有30余篇论文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和《工程索引》(EI)检索和收录。学生在全国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与制作和体育竞技舞蹈等相关竞赛中获得了100多项国家、省市级一、二、三等奖励。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正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把学校建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质量上乘、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地方一流,国内知名,走向国际的高水平科技大学不懈奋斗。

特别提示

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

1、学费(每学年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生4600—5500元/人;
应用技术本科生8000—9000元/人;
普通专科生4000—5500元/人。

2、住宿费(入住大学城每学年收费标准):1200元/人。

二、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

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奖学金。
2、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设有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补助。
3、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新生到校后学校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专转本

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学生经选拔考试,优秀者按一定比例,转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及相应学士学位。

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先后为社会输送了六万多名各级各类建设人才。每年召开双向选择会和各种招聘会,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几年一次性就业率均在85以上。

五、特别奖励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声乐、舞蹈、器乐等比赛中获前三名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并在入学时给予1000元奖励。

2006年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学校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优秀新生。

二、奖学金的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4000元/人
二等奖:2000元/人
三等奖:1000元/人

以上奖项重复者,按最高等级享受。

三、评选条件

(一)一等奖:1、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分高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本专科调档线上120分(标准分应高出160分);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一、二、三等奖之一者;3、国家级运动健将或一级运动员。

(二)二等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分高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本专科调档线上100分(标准分应高出140分)。

(三)三等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分高出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本专科调档线上80分(标准分应高出110分)。

四、评选程序

(一)新生入学后两周内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科技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院系核实后报招生就业处审核。

(二)招生就业处拟定获奖名单,学生工作部向全校学生公示,没有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五、表彰奖励

(一)学校向获奖学生发优秀新生奖学金。

(二)颁发获奖证书。

六、本办法适用于自2006年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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