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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南城校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江津网-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12/17 3:36:36 浏览:731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南城校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概况

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南城校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南城校区新建工程的所有施工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8659.79m2,改造办公楼1860m2,新建风雨操场活动室2822.52m2,新建门卫室、围墙、运动场等所有施工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含监理试验检测费):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万元)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2日9:30-9:5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10:00


(四)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是外地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和[2011]136号文件要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需要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书、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3.项目要求


(1)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总投资3000万及以上的房建类项目监理,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现场派驻监理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注册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B、其他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有监理员证或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标书费的收取


(1)本项目标书费300元/份,标书费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未缴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2)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3)开户银行: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


(4)帐号:50001133600050002728


(5)各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标书费时,在用途、备注或摘要栏按下列格式进行注明:40700100195菜市街监理询价,如因未注明或注明内容及格式错误导致无法核实其标书费到账情况的,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6)标书费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18:00时前。标书费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标书费银行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给交易中心财务科并换取标书费发票,同时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7)标书费在规定时间前未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报价表(格式附后)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现场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人对一般资格条件的诚信声明(格式自定);


4、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须提交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均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首页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3、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应分别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的;


(4)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各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


(六)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于2015年12月17日12时前书面提交至中心鉴证科(023-47217302)。逾期提出异议或格式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评审时首先开启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开启相应的投标文件经济部分。


(二)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三)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监理服务期限: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南城校区新建工程所有施工项目从施工方进场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八、服务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武装部


九、付款方式


施工进度至总工程量的一半时,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工程结算审计后15日内付清余款。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电话:023—47217308


质疑联系人:邓莉电话:023—47217302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水木年华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27404508


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新建工程工程监理询价(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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