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 > 机关事业 > 正文

渝农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5/30 10:42:46 浏览:53

来源时间为:2022-07-21

证券代码:601077证券简称:渝农商行公告编号:2022-02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截至2022年2月7日,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本行股份,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2月8日起6个月内。受制于本行年报及季报限售期,本次增持计划于本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布后实际开始实施。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7.29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3.62元至3.86元,合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7.9448万元。

3.根据《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当增持主体增持股票所用资金达到其上一年度在本行取得薪酬总额(税后)的15,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增持股票所用资金已达到其上一年度在本行取得薪酬总额(税后)的15,符合本行《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所明确的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2022年2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本行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受制于本行年报及季报限售期,本次增持计划于本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布后实际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稳定股价方案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增持本行A股股份7.29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3.62元至3.86元,合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7.944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A股股份25.35万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股)本次增持数量(股)本次增持金额(元)增持后累计持股数量(股)

谢文辉执行董事、行长34,50012,00045,84046,500

张培宗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28,30011,00042,13039,300

张鹏董事3,8003,00011,5806,800

殷祥林董事02,90010,4982,900

王敏副行长30,00011,00042,35041,000

董路副行长28,00011,00042,35039,000

舒静副行长28,30011,00042,46039,300

高嵩副行长27,70011,00042,24038,700

合计180,60072,900279,448253,500

注:增持计划实施前,本行原董事长刘建忠先生已离任。

根据《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完成:“1.通过增持本行A股股票,本行A股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调整后);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行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已经增持股票所用资金达到其上一年度在本行取得薪酬总额(税后)的15。”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增持股票所用资金超过其上一年度在本行取得薪酬总额(税后)的15,满足本行《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所明确的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完成的条件,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

4.本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最新机关事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