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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信通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4/17 10:33:03 浏览:67

来源时间为:2023-04-11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信通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天线/其他通信设备,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高空气象探测仪器设备/无人驾驶飞机观测系统,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采购单位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1日16: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00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预算金额¥1342.569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宇飞唐玮项目联系电话023-6762592067523244采购单位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林宏023-67315270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宇飞唐玮023-6762592067523244附件:附件1

项目概况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信通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WA0006(1708-BZ2300460108AH)

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信通类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1342.569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包1:通信指挥消防车

22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包2:通信器材①

526.284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包3:通信器材②

344.88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包4:通信器材③

251.40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包1中标车辆若为非国产底盘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中标车辆若为国产底盘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2.包2至包4中标产品应在180个日历日内送达交货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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