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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启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超员、不戴头盔是重点

发布日期:2016/7/7 1:05:24 浏览:627

来自万州交巡警的消息:今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启动为期50天的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查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昨日(5日),交巡警支队负责人介绍,在城区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支队通过对今年第二季度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发现,在今年第二季度的车辆伤人交通事故中,近5成事故都与摩托车有关。在这些事故中,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占的比例有6成左右。

“这次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是查处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该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为期50天。

整治期间,交巡警支队各城区勤务大队和农村公巡大队,将分别组建1个专门的整治小分队,在城郊结合部、风景区、农家乐周边等重点路段全天设点、设卡,开展高频次的巡逻和盘查。

观音岩大队执勤民警程平警官介绍说,凡是检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的,将实施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对摩托车上载人超过该车核定人数的,实施罚款100元的处罚。

“戴上安全头盔,关键时候能保护自己,甚至能救人性命。”龙驹公巡大队民警陈军说,去年发生在龙驹镇辖区318国道上的一起摩托车事故,当时驾驶员涉嫌超员,连人带车翻下三米多高的堡坎。

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戴了头盔,只负了点轻微伤。但车上搭乘的两名乘客由于都没有戴头盔,头部受伤,一个被缝了27针,一个被缝了42针。

据了解,在摩托车伤人事故案例中,摩托车驾驶员没有督促搭乘的人员戴上安全头盔的,往往都会加重赔偿责任。

交巡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请牢记“摩托车,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的规定,同时,严格督促摩托车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通讯员古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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