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 > 重庆资讯 > 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杨林、王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9 17:36:02 浏览:83

来源时间为:2023-03-28

潼南区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潼检民公告〔2023〕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杨林、王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276号。

联系电话:15723080735。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8日

最新重庆资讯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