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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发布日期:2022/3/1 9:12:49 浏览:174

来源时间为:2022-02-25

CFi.CN讯: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

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

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年2月24日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称“秀山县政府”)签署《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400MW

1

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简称“本协

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框架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充分利用秀山土家族

苗族自治县丰富的光照和土地,发挥新能

源股份公司在领域的投资运营专业优势,助力秀山土

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合作内容

由公司结合农业(或林业、牧业)在开发选定区

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装机400兆瓦,总投资额约15亿

元人民币。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并具备开工条件后(以取得核

准(备案)批复文件为准),于6个月内实质性动工,12个

月内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2

秀山县政府协助公司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积

极协助公司将规划项目上报重庆市能源局;维护新能

源公司对本协议约定项目的开发、运营权益,在本协议有效

期内公司有优先开发权;协助公司办理设立项

目公司的相关审批手续,协调上网电价、发电并网、各项优

惠政策以及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手续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签订投资协议,将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

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发电产业规模,并依托已投产及待

建项目,持续拓展公司业务在中西部地区的布局,实

现产业基地化运营,加快公司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

企业集团全国布局的步伐,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

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

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

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

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

项目公告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

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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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

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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