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 > 机关事业 > 正文

2019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3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4 0:11:34 浏览:303

来源时间为:2019-08-31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水利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自愿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 应聘人员年龄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8.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学历层次不同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学校审核认定同意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学校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监督指导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者下载《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连同本人详尽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寄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qsdrsc@163。com。报名邮件以“2019年公招 招聘部门 岗位名称 姓名”命名。报名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逾期不再补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现场资格复审。

学校按招聘岗位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必须由报名者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复审材料:①报名表1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含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在<学信网另行通知。

3.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 面试×40。

2)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 专业能力测试×30 面试×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最新机关事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