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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20 17:03:18 浏览:621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根据《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专任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15名聘用制全职专任教师,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精神;

3.具备《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五官端正;

5.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5月4日截止)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联系方式

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完成。方式如下: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在学院网站下载《2015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cqsdrsc@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硕士或本科)、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如硕士土木工程武汉大学李兵建筑工程系)。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8月30日截止。

联系人:郎老师;联系电话:023-49838491

(二)资格初审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2015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我院通知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的报名表),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资格复审。

(四)考核

1.考核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开考比例为1:2。考核内容包括试讲和面试两个步骤。参加考核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者。

2.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指定专业课程。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人员接受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和评委面试答辩,时间20分钟。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急需的专业知识和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者需用普通话试讲及面试,试讲、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70 面试成绩30

5.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重新组织试讲,重新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心理调适能力、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拟聘岗位等。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3-49838933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同意聘用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待遇:

1、学院缴纳五险,含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工资待遇标准:在完成学院规定的每年480学时工作量后,待遇按照职称级别和确定。其中无职称人员待遇为4-4.5万/年;具有初级职称者待遇为4.5-5万/年;具有中级职称者待遇为5-5.5万/年;具有高级职称者待遇为7-7.5万/年(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

原标题: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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