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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使用利好外地缴存可回重庆贷款买房

发布日期:2015/10/8 12:36:18 浏览:615

 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9月21日,住建部发布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操作的相关细则,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重庆缴公积金到异地买房重庆为其出具书面证明

 湖北籍的杨明强大学毕业后,在重庆某事业单位工作了一年,并缴存了一年的公积金,10月份,他将回湖北工作。按照新的政策,他在重庆缴纳了公积金,就可以在湖北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9月21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昨日,市公积金中心信贷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此外,住建部的通知还指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在异地缴公积金来重庆买房需提供查询公积金方式

 胡丽丽是在深圳工作的重庆人,在深圳缴纳了1年多社保,她想在重庆买房。

 住建部通知指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并反馈给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他表示,这期间会对缴存人的公积金情况进行核对,还要缴存人提供一个可以查询核对公积金的方式,比如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电话或者网站,核对无误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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