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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绵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相互放开3月1日起,我市缴存职工在成都、重庆买房不再提供户籍或缴纳证明

发布日期:2024/2/11 21:52:06 浏览:9

来源时间为:2024-02-05

成渝绵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相互放开

3月1日起,我市缴存职工在成都、重庆买房不再提供户籍或缴纳证明发布日期:

2024-02-05来源:绵阳日报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自3月1日起,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重庆、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不再提供户籍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成都、重庆、绵阳三地异地购房提取政策相互放开。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力绵阳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动强化与成都、重庆公积金中心的沟通连接、战略对接、政策衔接,在已实现与成都、重庆公积金互认互贷、信息共享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实现成渝绵三地公积金政策共建共享。

1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实施渝绵、成绵住房公积金互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需求,自2024年3月1日起,绵阳本市缴存职工在重庆市、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贷提取、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还贷提取)的,不再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同日,成都也就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将异地购房提取互认扩大至重庆和绵阳。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是深化成绵、渝绵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新举措,进一步便捷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截至目前,我市已围绕改革服务协同、信息互联互通、政策共建共享几个方面,与成都、重庆、西宁、山南、德阳、广元、遂宁、巴中、阿坝省内外9市(州)开展了深度合作。

(记者 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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