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放假!放假!
对于小编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假期了好嘛!
一直纠结的婚嫁和产假
现在!终于定了!
今天上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条例明确我市婚假15天,产假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达128天,护理假15天。
感觉一大波结婚和生娃的人就要出现……
我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15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小伙伴们是不是感觉很幸福~
让你们看看其他省市的情况↓↓↓
是不是觉得在重庆好幸福~
编辑:李雅秋
来源自重庆购物狂论坛版权归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