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彭水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计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一览表》招聘岗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证件等材料在招聘点补报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最低比例须达到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第二站继续招聘,如上一站招聘名额已招聘完的岗位,在下一站则不得再纳入招聘。每一站所剩余岗位缺额,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提前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