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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四华、鄢社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6/3 16:11:31 浏览:195

来源时间为: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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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四华、鄢社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2-06-0216:21: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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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北检民公告〔2022〕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四华、鄢社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9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七部

联系电话:023-67561662;023-6756159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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