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02
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四华、鄢社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2-06-0216:21: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__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北检民公告〔2022〕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四华、鄢社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9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七部
联系电话:023-67561662;023-6756159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