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 > 机关事业 > 正文

2020重庆文理学院招聘42人公告(2)

发布日期:2019/12/21 9:13:54 浏览:303

来源时间为:2019-12-13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本岗位且面试合格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文理学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登录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人事处将拟聘用人选报请学校研究,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向老师

联系方式:023-49891713

传真:023-49891710

网址:http://www。cqwu。net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人事处。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最新机关事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