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 > 机关事业 > 正文

重庆银行贵阳人员与办公场所管理违法存在重大疏漏

发布日期:2018/2/9 14:42:48 浏览:386

来源时间为:2018-1-9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中国银监会近日公布了贵州银监局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的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在人员管理、办公场所管理上存在重大疏漏,贵州银监局决定对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罚款1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王兴涛、邓辉给予警告。

决定书(黔银监罚决字〔2018〕3号)显示,经查,重庆银行贵阳分行人员管理、办公场所管理存在重大疏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贵州银监局决定对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罚款100万元。

决定书(黔银监罚决字〔2018〕1号、2号)显示,期间,王兴涛作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邓辉作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监局决定给予王兴涛、邓辉警告的行政处罚。

贵州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王兴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兴涛(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任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党委委员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期间,对人员管理、办公场所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重庆银行贵阳人员与办公场所管理违法存在重大疏漏》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转隶人员搬办公场所、2015年贵阳市重大会议、贵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贵阳市重大行政处罚、贵阳市重大项目、贵阳交通违法查询、贵阳交通违法处理、贵阳违法停车告知单、贵阳市交通违法处理

最新机关事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