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学校以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为起源,是三峡库区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年发展,学校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办学规模方面,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拥有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56个本科专业,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占地面积达1980余亩,全日制学生近2万人,馆藏纸质图书近150万册、电子图书150余万种,固定资产12亿余元。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学科建设方面,学校建有“三峡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三峡库区农业生态安全”等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办有《何其芳研究》等特色学术刊物;获3个重庆市级重点学科;正式出版《夔州诗全集》等一大批特色研究成果。
科学研究方面,学校建有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承担国家级基金项目、部市级科研项目350余项。成功申请专利150余项;发表论文6000余篇,三大检索文章700余篇,CSSCI、CSCD期刊论文9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20余部。科研成果先后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等部市级以上奖励。
队伍建设方面,学校现有1400余名教职工,其中,在职专任教师近800人,高级职称35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68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2人,引进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中国科学院教授李宽意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学校教师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名师、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等奖励。
人才培养方面,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重庆市级特色专业9个,重庆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学生在“挑战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屡获佳绩,其中,获得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六连冠、重庆市武术比赛九连冠。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
开放办学方面,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多所国外大学,与德国BSK、印尼国际日报等多家国外公司和研究机构,与东南大学等多所国内大学建立了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与国务院三峡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门和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当前,学校正处于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将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三峡、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办学思路,弘扬“厚德、博学、自强、创新”的校训精神,明确“学科牵引、应用为本”的发展方向,把握“理念先导、人才支撑、经济基础、制度保障”的发展要素,倡导“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尚学善思、宽容和谐”的优良校风、“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的良好学风,遵循“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全力推动“五个校园”(活力校园、绿色校园、智慧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力争早日把学校建成重庆高等教育界有重要影响、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重庆三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条件及待遇
人才类别
基本条件
待遇
学科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市)级学科带头人
学校提供优厚待遇及科研、生活条件,具体面议。
A类(教授或者博士)
教授45周岁及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总经费10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经费50万元及以上;2.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SCI影响因子处一区1篇或二区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10篇。
3.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前3名。
1.提供14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工作满八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0万元,其他学科20万元。
3.安家费5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
B类(教授或者博士)
教授45周岁及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及以上。
2.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SCI影响因子处一区1篇或二区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是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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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工作满八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5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
3.安家费3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
C类(仅限博士)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其中SCI(E)、EI、CSSCI、SSCI、A&HCI检索论文不少于2篇。
2.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1项以上国家级项目研究(排名前三)。
3.出版专著1部(排名第1)
1.工学类、艺术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购房补贴12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学校提供房源,可按照学校经适房价格购房。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8万元,其他学科4万元。
3.安家费3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奖励3万元。
高级工程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近5年内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本企业及其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2项及以上(排名前3)
2.获得省(市)级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排名前3)1次及以上。
3.取得专利1项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篇。
1.购房补贴7万元。
2.科研启动费6万元。
3.安家费3万元(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安家费4万元)。
硕士
需满足下列条件:普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要求为国家英语CET六级425分及以上,艺体类可适当放宽;攻读学位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作品)2篇(件),其中1篇为核心(或取得专利1项),艺体类不少于2篇普通期刊论文或者1篇核心论文。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人社局发布简章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前一天。
博士、教授配偶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学校可以在政策范围内协助解决工作。
重庆三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69名,具体见。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服从安排并适应应聘岗位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原则上,教授、高级工程师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4.在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好,没有受过处分;
5.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等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各类人才具体要求条件及待遇见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后发至招聘计划(附件)中各学院联系老师电子邮箱。
人事处联系人:董老师关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58102397;023-58102307
2.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的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参加复审须准备下列材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