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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渝北区:创新“三项制度”激发会员履职热情

发布日期:2016/7/17 0:49:45 浏览:573

作为重庆市渝北区的一名民建会员,胡伟近日翻开了《渝北民建会员履职情况登记册》。在这份被渝北区民建会员称作“考卷”的履职情况登记册中,胡伟最满意的是在他的一再呼吁下,通过民建反映的严格规范民间理财中介机构的建议,作为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的信息专报得到市领导批示并逐步得以落实。

“为了激活会员履职活力,除了制作统一的《渝北民建会员履职情况登记册》外,我们还创新建立了履职工作机制和一系列工作制度。”民建渝北区委主委唐丽华告诉记者,近年来,通过这些机制和制度的保障,渝北民建会员履职已走上了常态化之路。

唐丽华回忆道:“民建渝北区委成立于1998年11月16日,当时全区民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比较薄弱,普遍存在会员分布零散、人员召集困难、活动场所游离等情况,存在基层组织落地生根难,活动经费不足,社会服务形式单一,咨政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会员们在履行参政党职能过程中深感力有不逮,造成履职积极性不强、主动性不够。”

为此,民建渝北区委着力思考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征求多方意见,学习借鉴其他党派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渝北民建实际,经过多年探索,自2011年起,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民建渝北区委会员履职标准》《民建渝北区委支部量化考核办法》《民建渝北区委专委会工作考评办法》三项制度对激发渝北民建会员主动性、提升履职质量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民建渝北区委会员履职标准》要求每一个会员必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每年至少反映一篇社情民意,积极参与撰写集体提案;积极参加区委会或专委会、支部组织开展的调研活动;主动宣传报道会的活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宣传稿件;积极帮贫济困,奉献爱心,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服务活动等。

《民建渝北区委支部量化考核办法》对各支部每年的参政议政、理论宣传、社会服务及支部建设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严格量化考评。《民建渝北区委专委会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各专委会(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形式多样的全体成员参加的履职专项活动,同时要求区委主副委亲自参与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此外,民建渝北区委建立了会员履职评价机制,率先在区级组织中成立了履职考评小组,负责会内相关履职工作考评。年底,每一个会员要在所在支部对照履职标准进行自评,各支部、各专委会要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后,书面报告区委会,由区委会履职考评小组进行组织评定审核。所有评定结果均报民建渝北区委存档备查,作为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激励机制。这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大大激发了会员们履职积极性。

据悉,近五年来,民建渝北区委组织会员共提交提案建议273件,提交社情民意632篇。社情民意《助学贷款的四大问题影响贫困大学生的学业与就业》获国家领导人批示。完成调研课题30余个,多条建议获得市、区领导批示。众多参政建言被党委、政府采纳落实,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履职成效明显,凸显出渝北民建履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色,民建渝北区委作为全市唯一的区级组织在民建中央庆祝建会70周年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一举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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