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10-08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其他标的处置是否公示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由处置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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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因无法联系到案件被执行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0月24日10:00时起至2024年10月25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桐路101号翠湖柳岸2幢3-1房屋及室内动产
(一)标的物产权证号:201房地证2006字第59583号,房屋建筑面积:152.8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31.1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钢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2年06月23日。
(二)标的物所在小区为“翠湖柳岸”,由于客观原因,未能进入标的物内部,所展示的图片为评估时的图片,仅作参考。据了解,处于被执行人自住状态,交付有困难,请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的现场情况并谨慎竞买,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三)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装修以及室内的动产,动产详细清单可查看附件《评估报告》,室内物品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如出现动产无法移交的情况,则按评估价从已缴纳拍卖款中予以扣减。
(四)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共欠物业费用合计12236元(2016.04—2024.8),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43.347万元,起拍价:80.27432万元,保证金:8.02743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81190(限工作时间)、400-023-0098或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登录www。fupaibao。com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因无法联系到案件被执行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网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人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237558);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度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23-67781190(限工作时间)、400-023-0098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188960赵法官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7177563023-6718891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拍卖须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24日10:00时起至2024年10月2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