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
4
金融支持
申请棚户区专项贷款。
市金融办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
发行企业债券。
市发展改革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企业
5
土地利用及规划保障
纳入各地供地计划,优先审批,应保尽保。
市国土房管局
有关区人民政府、国有企业
主城区
土地供应、安置房用地划拨转出让。
市国土房管局
用地性质调整和规划指标调整。
市规划局
有关区人民政府、国有企业
远郊区县(自治县)
涉及土地供应、安置房用地划拨转出让、用地性质调整和规划指标调整的,由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责任部门,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办理。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