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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公积金有重要调整!

发布日期:2022/9/19 16:22:07 浏览:105

来源时间为: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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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2年9月2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政策,9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全市公积金系统与合作银行的视频会议,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参照单位在职职工贷款政策同步予以调整。

第二套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照缴存使用协议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后,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城镇自住房,所购住房属于家庭(本人及配偶)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且符合重庆市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参照单位在职职工执行。

首付比例降低至25

《通知》明确了降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中心城区外住房不纳入套数核查范围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其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只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

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

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四川缴存在重庆享受同城待遇

在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方面,《通知》指出,深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公积金

万州区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万州城区的8家合作银行均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产品。”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有按月缴存、一次性缴存、自由缴存三种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要缴存人按协议缴足金额或月份,均可同等享受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并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来源:平湖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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